1、检查前一天请清淡饮食,勿饮酒、勿劳累,体检当日请空腹,禁食、勿饮水。不要吃对肝、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(降压药、降糖药除外)。
2、检查前一天要注意休息,晚上8点后不再进食。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,保证充足睡眠,以免影响体检结果。
3、女性在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、尿液检查。
体检中:1、需空腹检查的项目为抽血、腹部B超、数字胃肠,胃镜及其它标注的体检项目。
2、做膀胱、子宫、附件B超时请勿排尿,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。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尿。
3、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。怀孕的女士或准备怀孕的女性,请在检前告知医护人员,不要参加X线的检查、骨密度及子宫颈刮片、宫颈液基薄层细泡学检查。
4、放射线禁忌者不宜X线检查,做放射线检查前,请除去身上佩带的金银、玉器等饰物,如体内有金属植入物,请在检查前告知体检医师。
5、做经颅多普勒检查时,需停服对脑血管有影响的药物3天以上。做脑电图检查前一天应洗头。
6、核磁共振检查,应禁止佩带首饰、手表、手机等金属物品。
体检后:1、全部检查后请将体检单交回体检中心前台。
2、认真听取医生的建议,及时复查、随诊或进一步治疗。
3、请您保存好体检结果,以便和下次体检结果作对照,也可作为您就医时的资料。
大方县人民医院前身是始建于民国廿八年(1939年)的大定县卫生所,民国三十一年(1942年)改为大定县卫生院,为县级二等医院,设病床10张,院址在黑神庙(现老城区大十字城北工商所所在地)。民国三十四(1945年)升为县级一等院。1949年12月,县人民政府接管。1950年3月改称大定县人民医院。同年10月复称大定县卫生院。1952年院址迁得胜路50号。1953年迁核桃湾福音堂(今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),改称大定县人民政府卫生院。1955年8月改称大定县卫生院。1956年5月,改称大定县人民医院。1958年改称大方县人民医院。1962年11月迁书院街。1967年12月改称大方县人民卫生院。1968年4月,改称大方县人民医院革命委员会。1979年8月,复称“大方县人民医院”。1996年通过评审为综合性“二级乙等医院”和“爱婴医院”。2008年12月28日,医院由大方镇书院街整体搬迁到红旗小区内。2011年12月通过评审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。2013年9月成为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“医疗联合体”成员单位。2014年4月挂牌“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大方分院”,并与长石镇卫生院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联合体,在长石镇卫生院挂牌“大方县人民医院长石分院”。是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、解放军第105医院、天津第一中心医院、温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天津市肿瘤医院、天津市眼科医院等省内外三甲医院对口帮扶医院。现医院占地面积80余亩,建筑面积43418平方米,医院编制床位499张。
医院历经70多年的发展,是一所融医疗、预防、科研、保健和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,2014年8月建成临床技能培训中心,是遵义学院教学医院、是省内多所高等医药院校的实习点,是县工伤保险定点医院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。已约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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