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检查前一天请清淡饮食,勿饮酒、勿劳累,体检当日请空腹,禁食、勿饮水。不要吃对肝、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(降压药、降糖药除外)。
2、检查前一天要注意休息,晚上8点后不再进食。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,保证充足睡眠,以免影响体检结果。
3、女性在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、尿液检查。
体检中:1、需空腹检查的项目为抽血、腹部B超、数字胃肠,胃镜及其它标注的体检项目。
2、做膀胱、子宫、附件B超时请勿排尿,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。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尿。
3、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。怀孕的女士或准备怀孕的女性,请在检前告知医护人员,不要参加X线的检查、骨密度及子宫颈刮片、宫颈液基薄层细泡学检查。
4、放射线禁忌者不宜X线检查,做放射线检查前,请除去身上佩带的金银、玉器等饰物,如体内有金属植入物,请在检查前告知体检医师。
5、做经颅多普勒检查时,需停服对脑血管有影响的药物3天以上。做脑电图检查前一天应洗头。
6、核磁共振检查,应禁止佩带首饰、手表、手机等金属物品。
体检后:1、全部检查后请将体检单交回体检中心前台。
2、认真听取医生的建议,及时复查、随诊或进一步治疗。
3、请您保存好体检结果,以便和下次体检结果作对照,也可作为您就医时的资料。
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妇幼保健、医疗、科研、教学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妇幼保健机构,成立于1972年10月。1990年被云南省卫生厅授予“文明妇幼保健单位”,1996年被国家卫生部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、世界卫生组织授予“爱婴医院”,1998年被云南省卫生厅授予“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”,2001年被云南省卫生厅授予全省首家地州级“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”,2015年被国家卫计委授予“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”荣誉称号。
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占地面积5839平方米,建筑面积18800多平方米。现有职工224人,其中:在职职工78人,合同制职工136,返聘人员10人;全院职工中有管理人员3人,占1.3%,专业技术人员201人,占89.7%,工勤人员20人,占8.9%;专业技术人员中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6人,占8%,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6人,占17.9%,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49人,占74.1%。以“四大部”,即:孕产保健部、儿童保健部、妇女保健部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为核心,合理设置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部门、科室,院内现设有职能科室6个(院办公室、党办、医务科、护理部、财务后勤科、公共卫生科),9个业务科室(孕产保健部、儿童保健部、妇女保健部、手术室、功能科、检验科、药剂科、健康教育科、信息统计科),业务区分设在北浦路及开发区两地。编制病床55张,实际开发病床105张。